2009年9月8日

不要迫我看劉華

走過報攤,全都是天王劉華結婚的封面。納悶得連八卦雜誌也不想買。
人家結婚干卿底事?有必要公開嗎?說什麼欺騙歌迷支持者,借口而已。私隱揭得愈多愈叫人討厭,我說的是傳媒。


人家當明星藝員,只是賣藝不藝身(家背景),工作時間內將最好的一面展示出來,把歌唱好,把戲演好,觀眾看得高興滿意,不就是交足貨嗎?難道走下舞台卸下歌衫時,還要向公眾交侍得清清楚楚吧?

轉個頭去看,你去茶餐廳吃餐旦面,也只要求廚師用料新鮮足料,便吃個安心美味,斷不用廚師連家人子女也要拉出來給你過目?滿意才付它20塊錢?

藝人選擇公開或不公開另一半,自有其原因。不公開另一半是保護對方的行為,免受大眾評頭品足,所謂禍不及妻兒,老公是演藝行業,也不用自己都拋頭露面吧?

請大家別再濫用什麼報導自由,因為你要登,也未必是讀者觀眾想看的。唔該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