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9日

讓我親自宣佈

對,我已離開了一本知識品味與仁並重的雜誌,離開了一間工作了只有14個月的公司。

在我遞上辭職信的期間,我盡量保持低調,不想太快宣佈以免招來太多揣測,又或者怕其他人出於關心好意,令一番話要重覆數十遍,於是知我離開的人"本來"不多。

可是,在此期間(當我還在為雜誌工作期間),已經有人不斷替我宣傳,還代我推掉一些記者會,請問用心何在?是覺得自己可以取替我的位置?還是沒話題,借我的名字來過橋方便搭訕?

我不需要不相干的人把我的名字掛在口嘴邊。請某些好事之徒自重。

如怕自己號召力不夠,不妨先改善自己各方面,多多檢討。

請問各方好友,如有人利用他人名字招搖撞騙,我可以保留追究權利嗎?

4 則留言:

  1. 估唔到我係第一個留言....大陸網友叫咁做搶到做"沙發" => "梳化"? 唔知點解...
    史史無食散水餅呀.
    咁我地請你食同陪你食啦~!下星期好唔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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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Syreeta,睇完後有一份無奈...只想給妳一個深情的抱抱...加油呀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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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放下。微笑。重新出發。
    加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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