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6日

橫財 HK$15,000,000

昨晚跟一班舊同學飯聚,席間談到今晚六合彩派彩一千五百萬!

於是開出一條題目:假如給你中了六合彩,你會如何運用彩金?

大部分都說買樓:

一/買一間六百萬左右的房子,然後其餘用作投資。但有人質疑,六百萬的房子是否不易租出?
二/不如買三幢三百萬左右的房子,一間自住,另外兩間出租,所得租金用作日常開支
三/買一幢六百萬的房子,六百萬左右用作定期,每月收息約八千元左右,作日常開支。

不過,最後結論,還是要繼續工作,因為不做事會頹廢,而且擔心千五萬其實都不夠用......但講到底,是重要是可以有尊嚴地工作,不再是為五斗米折腰,一個不高興,還是可以隨時劈炮,唔X做。

我已買了一張彩票,如果明天見不到我,哈哈,你猜到是什麼原因了。
如果今晚的幸運兒是你,你又會如可運用?還未買?趕快去買一張啦!!!!

1 則留言:

  1. 第一件事梗係攞足一個月NO PAY LEAVE, 去旅行玩夠先萛啦...仲諗咁多!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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